【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的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開審,由3名法官共同審理。唐英傑早前就審訊不設陪審團的做法提出司法覆核,遭高等法院判敗訴後,不服上訴。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辭,表示陪審團審訊不是絕對的權利,亦不是達至公平審訊的唯一方式,遂駁回上訴。換言之,今早開審的唐英傑案將不設陪審團。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陪審團 上訴駁回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恐怖活動罪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唐英傑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