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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外國制裁 罪成最少囚3年

【明報專訊】《蘋果日報》5名高層人員昨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他們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據國安法第29條,「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示、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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