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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解出入境紀錄列證據 控方:顯示被告熟「光時」含意

【明報專訊】唐英傑案於下周三(23日)早上正式開審,控方在昨日的審前覆核透露,預料會傳召15名控方證人,包括一名統計「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數據的高級督察,呈堂片段則包括被告從東隧駕駛電單車到灣仔的過程。法官留意到控方將被告的出入境紀錄列為證據之一,對此表示不解,控方說紀錄用以顯示被告熟悉自2019年6月開始發生的社會事件,以及熟悉「光時」口號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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