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下周三(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由3名法官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的做法提出司法覆核,遭高院拒絕後仍不服,提出上訴,案件昨(15日)於上訴庭審理。律政司一方強調,國安法凌駕其他香港法例,而陪審團審訊並非基本權利。上訴庭將於下周二(22日)、即審訊前一日頒下判辭。 相關字詞﹕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智英 陪審團 恐怖活動罪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唐英傑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