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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一致裁梁凌杰「死於不幸」 信為表訴求爬棚 誤判會墮進氣墊

【明報專訊】前年6月15日,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外墮斃,為事件中首名死者。死因庭經過9日研訊、傳召25名證人出庭作供後,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日引導陪審團時提出3個裁斷選項:「自殺身亡」、「死於不幸」和「死於意外」。陪審團在退庭商議約5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研訊中揭示梁凌杰當日墮下位置為消防氣墊未能覆蓋的行人路,陪審團建議消防處研究增購其他高空拯救裝備,包括適合香港地區、面積及體積較細的氣墊。消防處回應會詳細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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