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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求合約工簽聲明 工會指無必要

【明報專訊】繼新入職及現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效忠聲明後,公務員事務局昨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知,要求於去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須在發信後3星期內簽妥聲明,拒簽者或被終止聘用。有公務員工會擔心,新要求或會影響招聘,有意應徵者考慮到受聘期只有數個月,可能擔心要承擔風險而卻步,工會認為無必要要求合約員工簽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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