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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購東奧轉播權 供5台免費播 稱費用低於1.2億 被質疑干預市場「危險先例」

【明報專訊】政府過去以不介入市場為由,拒絕購買奧運轉播權,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宣布港府「破格」購買東京奧運的轉播權,交由本港5間持牌電視台直播或轉播,市民可免費收看,但港台「無份」。林太稱,轉播權費用因合約保密條款,不能公開,但透露低於1.2億元。據悉,轉播機構最初向本港電視台開價2億至3億元,而港府今次付費與新加坡所購得的相若。有人質疑政府此舉是危險先例,令商界日後只會等政府出手;林太強調這是「一次性」項目。據了解,政府不會再購買下屆奧運或其他體育賽事的轉播權,「只此一次」。另外,港府與本地電視台的合約要求須播放所有香港運動員出戰的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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