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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集會認罪4人囚4至10月 早前求情稱無暴力 官:「特別日子」不可低估風險

【明報專訊】維園六四集會去年首次被禁,支聯會和民主派等24名出席者事後被拘控,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早前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院法官陳廣池昨日在判刑時表示,香港經歷2019年的社會動盪後,至今仍承受相關衝擊和影響,法庭不能低估風險;而眾被告均為政治人物或區議員,身分特殊,當日公然違抗法律,且沒有悔意,拒絕考慮社會服務令,並以黃之鋒、岑敖暉曾有案底,判處黃入獄10個月、岑入獄6個月,黃之鋒的刑期更要與之前兩案分期執行(見另稿);沒有案底的袁嘉蔚和梁凱晴則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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