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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7.21真相 記者查冊首罪成 蔡玉玲裁虛假陳述 官:不論良好動機 採訪用途無關交通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就前年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專題報道時申請車牌查冊,以辨認襲擊者,被控兩項「明知而在要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昨被判罪成。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蔡申請車輛證明書時,清楚知道是為了「查找」車主、「採訪」及「報道」用途,與她選取的「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用途無關,無論她是否出於良好動機,都是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故裁定她罪成,共罰款6000元,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而罪成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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