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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大聲公襲警 原判社服改囚9周 律政司稱沒「真誠悔意」 上訴庭裁原審原則錯罰過輕

【明報專訊】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前年7月7日九龍區反修例遊行後,涉於翌日凌晨在油麻地以揚聲器講話和敲打警方盾牌,導致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耳朵不適和另一名警員受驚,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原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昨日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監禁式刑罰。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辭後,裁定原審裁判官的判刑原則有錯、明顯過輕,改判區即時監禁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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