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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3界別各30席「改動最少」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修改本港選舉制度,包括擴大選委會職能、由1200增至1500人,選委會由4個界別增至5個;立法會由70增至90席,通過分區直選、功能組別及選委會3個界別產生。民建聯張國鈞昨稱,立法會3個界別各佔30席是,「最少需要改動」的方案,但若中央作其他決定,民建聯可適應,並認為應取消選委會中區議會的117席,新民黨陳家珮則傾向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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