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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首被告好愛家人 離婚後不允見子女

【明報專訊】據庭上披露,疑長期受虐的小兄妹本與生父母同住,成長過程愉快。自父母離異、生父(首被告)另結新歡,兩兄妹搬入繼外婆(第三被告)一家,與沒血緣關係的繼母(次被告)同住後,引發本宗虐兒案。控方昨日傳召兩兄妹的生母作供,她稱認為前夫「好愛屋企人」,性格不算暴躁,但兩人離婚後,前夫不讓她與兩兄妹會面,更着兒子以電話錄音向她表示「媽咪我唔想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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