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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貸款 無業逾年、放無薪假不可申 周永新批無情籲設失業援助金 議員促降門檻

【明報專訊】失業率高企,政黨倡議的失業援助金不獲採納,財政預算案反推出失業借貸,提供最多相等於6個月收入的貸款,上限8萬元,首年只須還息,若最終無法還款,可被銀行追債至破產。政府消息稱,放無薪假者並非失業,不符借貸資格,計劃亦要求申請者過去一年最少有3個月就業。多名建制派不滿方案,有議員批評門檻令過去一年因疫情失去工作的導遊、舞台化妝等行業,以及受無薪假嚴重影響的飲食業未能受惠,促降門檻。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認為失業貸款予人感覺政府「冷酷無情」,促設失業援助金直接助市民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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