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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散步遭警扑頭 聞勝訴慨嘆:判決若早些 少些警暴受害人

【明報專訊】法庭昨裁定警員不展示警員編號屬違反《人權法》,有份提出司法覆核的市民去年在反修例運動受傷,仍在追尋涉事警員身分。去年6月12日右眼中槍的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形容判決是「遲來的公義」,惟相信對未來仍有意義,冀政府與警方改善現行機制;散步時遭警棍擊傷的陳恭信對結果喜出望外,但慨嘆「如果判決早些,會少一些警暴受害人」,但不諱言擔心警方會否真正改善問題,「不太樂觀,香港現時這麼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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