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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再參選由選舉主任判斷 陳弘毅料「人大決定」將納考慮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指出,經「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的立法會議員會喪失議員資格,但無提及能否再擔任議員。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相關人士再參選時,會由選舉主任再考慮。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人大常委的決定,勢影響來屆立法會選舉時選舉主任對參選人「不擁護基本法」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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