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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經審訊暴動案 4宗3脫罪 大狀:呈堂片段成最核心證據

【明報專訊】8.31灣仔暴動案8人罪脫,是反修例運動以來第三宗暴動案經審訊罪脫案件;除兩宗認罪案件外,僅一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有大律師認為,多人罪脫乃因警方「體能好,捉到人」,惟證據薄弱,經不起審訊;以及警員作供往往與呈堂片段不符,片中事實猶如「摑了警員一巴」,亦有利證明被告「根本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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