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核數師藏激光筆脫罪 官:常見文具

【明報專訊】24歲女核數師被指去年8月30日在葵涌警署外用激光筆照射警車上警員的雙眼,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林子勤指出,涉案警車車窗經改裝,被告難有意瞄準傷害警員,而激光筆屬常見文具,現場附近無示威,被告當時衣著亦無異一般辦公室上班族,與故意傷人的推論不符,故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