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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學生認竹擲軌 判更生囚8月 官斥沒趕12歲犯案童回家 缺乏人性

【明報專訊】去年11月11日「三罷」示威中,7人涉在大埔向東鐵路軌擲竹枝以癱瘓交通,其中12歲男童、21歲中大女生及18歲浸大副學士男生早前認罪,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以男童教育缺失為由,頒下18個月保護令;並斥責同案另外兩被告「沒有道義,缺乏人性」,分別判囚8個月及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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