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日凌晨起食肆由下午6時至翌日清晨5時不能堂食,但亦有食肆獲豁免,包括在醫院、寄宿學校、政府處所等的食肆,不用遵守禁堂食規定。豁免亦包括各區警署食堂,但須遵守其他防疫措施,包括每枱最多坐4人等。 相關字詞﹕疫情第三波 新型冠狀病毒 限聚令 禁止食肆晚市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