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陳弘毅:單憑喊「太子站打死人」難入罪

【明報專訊】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前日表示,說「太子站打死人」或構成《港區國安法》下的「引發憎恨」。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昨稱,「憎恨」並非新概念,在現行法例及港英時代的法例都已存在,但認為不能單以該部分構成入罪元素。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