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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國安處成立 未定搜處所需否手令 國安撥款不受法律限制 涂謹申斥「無得制衡」

【明報專訊】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在記者會表示,警務處已成立國家安全處(國安處),由一名副處長擔任主管。至於調查國安案件時執法部門搜查處所需否法庭手令,本報綜合消息稱,將由特首會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再作決定,律政司正草擬有關執法的法律程序條文。國安法列明維護國安經費及人員編制不受現有法律限制。保安局前局長、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稱,國安經費毋須立法會審批較為方便。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若國安經費繞過立法會審批,可司法覆核財政司決定,「但人大會釋法指毋須經立法會」,形容國安處「無得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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