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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指定法官 國安公署法院建協作 張達明:令中央可干預 陳弘毅:不損司法獨立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說明摘要(下稱說明)當中列明,要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涉及國安的案件,未有提及上訴機制。此外,由中央設立的國家安全公署會與本港的司法機關建立「協作機制」。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特首指定法官的安排具爭議,但選擇仍限於法官體系,料不損司法獨立,惟他希望選擇時不要有政治考慮。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批評,指定法官的做法破壞本港司法獨立,亦令中央可干預由誰人審理國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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