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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鐵馬男子囚兩周 律政司申加刑駁回

【明報專訊】去年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而引起的6.12衝突,33歲公司董事助理涉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搬動一個鐵馬至行車路,其後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名,被判囚14天。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申請刑期覆核,要求改判入獄兩個月。裁判官昨駁回律政司申請,表示已考慮當日非法集結的規模及暴力程度,判處良好品格的被告即時入獄,已向被告及社會帶出強烈阻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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