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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國安案件 京應保留管轄權」 港澳辦稱針對「極特殊情况」 泛民憂港人「送中」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立法在即,至今仍無具體條文。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昨日在一個研討會上表明,國安法推行時,中央應當保留對香港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行管轄的權力」,又指需要賦予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必要的執法權和司法權」。鄧中華強調中央管轄權是「極其特殊的情况」、「少之又少」,但民主派憂慮這意味港人或被「送中」、送往內地法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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