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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按《立法法》工作 徵意見至少30日 駱惠寧:宣布了的事 會切實兌現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為「港區國安法」立法,會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港府意見。律政司長鄭若驊昨日出席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特區官員上周訪京,是首批獲中央有關部門接見聽意見的人,但稱何時正式徵詢特區政府,暫不知道。她提到,人大常委會立法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去做工作,如何徵詢亦有列明。據《立法法》第37條,徵求意見時間一般不少於30日,經委員長會議決定不公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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