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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脫暴動罪 官:警未道真相 不能安心納供辭 「棍毆頭非雞毛蒜皮事」

【明報專訊】現年20歲男學生涉於去年國慶日參與包圍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遭驅散時向警方擲物,被制服後頭破血流,需入院縫針。他否認暴動罪受審,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昨日裁決指出,男生頭部傷勢必然是警方造成,但兩名作供警矢口否認,稱他們沒有道出真相,不能安心接納他們的供辭;並強調有警員棍毆被告頭部並非「雞毛蒜皮小事」,裁定男學生脫罪,成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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