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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港「自治不足」 美總統可停特殊待遇

【明報專訊】美國1992年制定《美國—香港政策法》,在經濟、貿易、簽證等政策,給予香港有別於中國內地的特殊待遇,包括視香港為單獨關稅區,大前提是中國能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容許香港落實「高度自治」,若美國總統認為「香港高度自治不足」,有權隨時中止執行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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