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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國安法通過 規管行為活動 泛民:判兩制死刑 夏寶龍晤人代稱「馬更快舞更好」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會議昨午閉幕,會上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決定》。表決文本較初稿有多處修改,包括將「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一句加入「和活動」字眼;要求特首「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的一句刪去「推廣」二字;由「強化執法力量」,改為「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力量」(見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總理記者會上被問到立法是否中央放棄了「一國兩制」,他回應稱決定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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