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草案內容包括中央維護國家安全有關機關可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機構,外界關注機構或似港英年代的「政治部」(Special Branch,SB)。政治部當年甚富神秘色彩,架構上隸屬警隊,工作包括情報、監控等,直至回歸前解散。 相關字詞﹕衛奕信 辦公室 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 政治 工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