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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立法 比03年更擔心 記協憂報道易觸「紅線」 杜耀明:頸邊一把刀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草案訂明要制止和懲治的「四宗罪」,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這兩宗罪23條都有涵蓋。2003年特區政府欲為23條立法時,新聞界已憂慮條例損害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港區國安法帶來的憂慮比當年23條立法更甚,今次是由人大制定法例,無經過本地諮詢,擔心日後報道容易觸及「紅線」,如報道有關台灣及港獨議題時會有風險,傳媒機構自我審查更嚴重。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形容,港區國安法為新聞界帶來「沒頂威脅」,如在記者頸邊放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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