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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料由港方執法 無損裁決權 劉兆佳:或由警孭重飛 料中央設情報機構

【明報專訊】根據人大的港區國安法草案,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構可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安的相關職責。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和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均認為,有關機構不會在港執法。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未能解答港區國安法由誰執法及審理案件,重申國安法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及其享有的裁決權、終審權,又稱她相信主要執法都是香港的機關,故要強化這些機關。劉兆佳認為警方會在相關的執法工作上「孭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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