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7月14日沙田反修例示威中,19歲青年涉以雨傘「篤」警長胸口,他早前承認襲警罪,被判罰款2000元。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申請覆核,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律政司指被告的襲警動作具挑釁性,但承認無在案情撮要交代。裁判官稱「係你(律政司)漏招,唔係法庭嘅問題」,押後至本月29日裁決。 相關字詞﹕刑期覆核 罰款 襲警罪 沙田 反修例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