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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推電子檔案系統延誤17月 審計促索償

【明報專訊】政府2009年逐步推行電子檔案保管系統,11個局及部門試行。審計署發現,海事處在試行期間,系統承辦商表現未如理想,項目嚴重延誤17個月。審計署認為,資科辦須就索償徵詢法律意見。

審計報告發現,於2009年推行的電子檔案保管系統試驗計劃中,11個局或部門已全面或局部推行,惟預計今年1月投入運作的海事處系統至今仍未完成,要推遲至明年6月,較目標遲17個月。

資科辦發7警告信 承辦商判上判

海事處項目於2017年3月展開,其中第一批系統配置在2019年8月才完成,延遲了19個月。審計署發現,其主因是承辦商在基礎系統尚未成熟時便提供予海事處測試,測試期間共錄得765宗事故報告。資科辦向該承辦商發出7封警告信,但審計署認為資科辦可根據合約,就索取算定損害的200萬元賠償尋求法律意見。據了解,涉事的承辦商為科匯技術有限公司(GTI),本報昨向該公司查詢,截稿前未有回覆。本報於2018年1月前報道,GTI曾將297萬的「創科生活基金」網上申請系統工程外判,其後有關工程再被外判公司「判上判」,有小承辦商被拖糧。

17局無如期交計劃 審計署倡跟進

另外,去年政府全面於75個局及部門推行電子檔案保管計劃,審計署發現,截至今年2月6日,17個局或部門並未如期在去年底前提交推行計劃,另外有70%的局或部門首長級人員沒有出席有關計劃的簡介會。審計署建議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行政署長及效率專員應多加跟進。政府表示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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