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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署八成短租續租逾7年 最長55年 團體料每年失數億公帑 審計列十大管理問題

【明報專訊】為善用閒置土地資源,地政總署會以短期租約形式,批出短期內未有發展的用地作其他用途,審計報告揭發地署在管理短租用地存在十大問題,包括「短租變長租」,82%短租個案續租逾7年,最長一宗長達55年;報告又指地署審批短租申請需時甚久,最長一宗處理長達22年。有關注團體批評地署永續短租個案,變相減少地價收入,估計每年損失數以億元計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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