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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控罪門檻低 少引用告遊行者

【明報專訊】警方昨落案起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未經批准集結」不涉「破壞社會安寧」,以往甚少以此檢控非遊行組織者,質疑警方及律政司是否偏離以往檢控慣例,收窄集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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