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證監促虛擬資產投資者 查核交易平台是否獲發牌

【明報專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制度過渡安排將在本月底屆滿,證監會昨特別發聲明提醒服務提供者如擬繼續在香港營運,須在本月29日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否則要在5月31日或之前結束在港業務。證監會提醒投資者,應只在獲該會發牌的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否則或不受保障,如不確定平台的監管狀態,可查核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

相關字詞﹕梁鳳儀 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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