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虛擬資產發牌設1年寬限 火必正申請 准散戶參與買賣 平台須設客戶風險承擔上限

【明報專訊】證監會昨天推出虛擬資產諮詢文件,規定今年6月1日起,在港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必須申請牌照,惟設有1年寬限期供平台進行營商準備;同時擬容許散戶在指定交易平台及條件下,參與虛擬資產買賣,諮詢期至今年3月31日。諮詢文件甫出,前稱「火幣」的火必全球顧問委員會成員孫宇晨即於Twitter宣布,正申請香港的交易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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