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泰加前主席提呈被駁回 須披露20萬以上資產

【明報專訊】泰加保險入稟高院,向泰加保險(控股)(6161)前主席吳宇、與他相關的Amber Hill ES Fund SPC及Nerico Brothers Ltd(NBL)負責人員李卓峰等6名被告追討1.54億美元一案,高等法院較早前判吳宇等人須披露在港任何價值1萬元或以上的財產資料。吳宇不服入稟反對,高院暫委法官林定國最終頒令,吳宇須披露在港任何價值20萬元或以上的資產及提供4項主要財產的更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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