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府近年加強對虛擬資產的監管,在去年10月發表諮詢總結後,昨日正式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打擊使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推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交易所須在發牌制度實施後180天內,向證監會申領服務提供者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