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大型網絡平台「國外」上市須審查 網信辦公布最新修訂 法律界料赴港上市不受影響

【明報專訊】中央監管重拳揮向科企,國家網信辦、國家安全部及人民銀行等13個部門昨正式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由2022年2月15日起,擁百萬客戶數據企業提出國外上市申請前,須向內地監管部門提交擬簽訂的合同或IPO材料等作安全審查。新規將原版的「境外上市」明確改為「國外上市」,意味香港將不受上述《辦法》制約。有律師行推算,網絡安全審查所需時間最長達180日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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