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SEC要求美上市中資股增風險披露 SPAC須交代金主是否在內地與政策風險

【明報專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最新指引,要求在美國上市的中資企業,必須提升風險披露。當中特殊目的併購公司(SPAC)須揭露金主或大多數主管是否位於內地、或併購對象是否為設在中國的企業。SEC又重申,中資公司要披露自己屬VIE(可變利益實體)架構,並列明境外註冊公司的股東不一定擁有內地公司股權。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及曾經考慮到美國上市的企業,更紛變陣,當中《財新》便報道表示,準備回港上市的滴滴(美:DIDI)擬轉以介紹形式上市,另原本擬赴美上市的富衛集團,則決定停止推進到紐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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