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康宏前高層詐騙案 前執董麥光耀囚7個月

【明報專訊】纏繞逾4年的康宏前高層串謀詐騙案昨判刑,4名被告被判監4至7個月,其中兩人准緩刑18個月;該公司兩名前高層同時被取消董事資格2至3年。法官判刑時指首被告本着「肥水不流別人田」的心態作案,斥責其不依循上市規則及不申報利益衝突,認為「對香港的社會制度和金融市場造成損害」。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