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公布,自即日起向所有新發出或續發的放債人牌照,加入經改進的牌照條件,包括新增在訂立任何無抵押個人貸款協議之前,放債人必須對申請貸款人士的還款能力作出評估,並充分考慮負擔能力方面的評估結果要求。 相關字詞﹕還款能力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放債人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