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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翠玲 理財信箱

鄺翠玲:全職收租男重組資產助兒置業

【明報專訊】David的想法是兒子應三十而立,要結婚置業,以30歲為一個重要關口,所以仍有6年時間準備資金。若將其中一幢出租物業讓給兒子,好處是他不需再張羅,但壞處是只餘下每月1.75萬元的淨收入,令自己入不敷支,是一個不理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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