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證監向聯洲前董事索賠 法院拒絕 法官:常引214條要求賠償不恰當

【明報專訊】在2007年因為捲入造假帳問題而爆煲,並被除牌的聯洲國際,證監會於2011年入稟控告公司多名董事,向他們追討高達21.3億元賠償,案件拖沓9年至昨日終於宣判,法庭同意判處時任聯洲董事黃偉光9年董事資格禁令,其餘兩人李嘉渝及植浩然則為6年;惟法官不同意要求3人賠償。法官指出,證監今次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要求三人賠償,他認為經常地引用該條條例去要求賠償並非適合做法,並認為應由清盤人決定是否向有關董事索賠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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