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德國憲法法院法官昨以7票對1票,裁定歐洲央行自2015年以來購入2.7萬億歐元(約22.8萬億港元)資產的措施,部分違憲。法院命令德國政府及議會須確保歐洲央行對其大規模買債計劃做「比例評估」,確保其「經濟和財政政策影響」不超過其政策目標,並威脅歐洲央行若無法在3個月內證明其買債政策合理,將不能繼續購入新債。
【明報專訊】德國憲法法院法官昨以7票對1票,裁定歐洲央行自2015年以來購入2.7萬億歐元(約22.8萬億港元)資產的措施,部分違憲。法院命令德國政府及議會須確保歐洲央行對其大規模買債計劃做「比例評估」,確保其「經濟和財政政策影響」不超過其政策目標,並威脅歐洲央行若無法在3個月內證明其買債政策合理,將不能繼續購入新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