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

社評:沙井致命悲劇又重演 業界職安缺失須檢視

【明報社評】沙田源禾路發生奪命工業意外,兩名渠務工人在沙井出事,疑吸入硫化氫喪生。沙井一類密閉空間,不時發生致命事故,今次事發地點18年前便曾發生同類工業意外,政府雖有密閉空間工作指引,然而實際執行是否到位,又是另一回事。同類悲劇一再發生,難以想像是偶然巧合,當中是否存在系統性的問題,值得深入探討。根據政府說法,今次遇難的兩名工人,理論上毋須進入沙井工作,惟工會方面指出,現實中若發現沙井內有垃圾堵塞,行內的做法,確會派人入內清理。業界有否克盡己責確保工人安全,當局有必要全面檢視。

沙井清理實際情况

當局業界說法有異

密閉空間工作易生危險,安全規定相當嚴格。根據現行法例,只有勞工處認可的「核准工人」,才可進入密閉場地工作,承建商在施工前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註冊安全主任),為密閉場地做「風險評估」,確保場地沒有危險氣體等。另外,承辦商亦要為進入密閉場地的工人,提供足夠和合適的防護裝備,場外亦要有人駐守,持續監測空氣是否安全,隨時提供支援。遺憾的是,密閉場所工業意外,依然不時發生。

近年本港一再發生工人吸入沼氣或硫化氫喪命事故。2021年,赤鱲角機場島一個沙井冒出沼氣和滲水,導致5名工人2死3傷,小蠔灣也發生沙井工人1死3傷意外,兩宗事故中,遇害工人明顯沒有足夠的隨身保護裝備。去年9月,港鐵旗下圓方商場的地底管道,也有兩名工人因為吸入硫化氫中毒身亡,涉事大判工程經理及二判負責人被控誤殺罪,兩間公司則分別遭建造業議會吊銷及暫停註冊。事後當局提出修訂密閉空間工作指引,包括列明出入口要有攝錄設備,沙井內須有毒氣監測儀器等。勞福局長上月表示,期望上半年完成修訂,加強保障工人安全,未料新指引尚未推出,又有工人命喪沙井。

當局表示,4名渠務工人前晚在沙田源禾遊樂場一個3至4米深的沙井出事,其中兩人自行爬出沙井,另外兩人暈倒昏迷,送院後證實死亡。初步調查顯示,工人在沙井吸入硫化氫,兩名死者分別只有26歲及34歲。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已要求勞工處深入調查事件,渠務署則暫停轄下同類清洗渠管工程,直至確認所有承建商、分判商和工作人員,皆有採取所需措施確保工地安全為止。

翻查資料,源禾遊樂場2006年8月亦發生過同類工業意外,兩名工人在污水渠吸入沼氣死亡。當局事後調查發現,承建商嚴重違規,包括違反外判規定、在許可工地外施工,以及未有就更改施工方法和安排工人進入沙井,事先通知渠務署。事隔18年,竟然再有工人命喪源禾遊樂場沙井,外界有理由質疑,當局有否牢牢緊記教訓。

今次悲劇其中一個焦點,是為何工人會進入沙井。發展局長甯漢豪昨天表示,按照擬定工作程序,工人會從沙井外以高壓水喉清理渠管,毋須進入沙井工作,然而業界實際做法,似乎又是另一回事。工會方面指出,根據行內做法,倘若沙井內有垃圾,有時確會派人入內清理。業界人士亦指出,雖然現時有多種從外部清理渠管的方法,但如果渠內有金屬、石屎等硬物,便有機會要工人進入沙井清理。當局的認知,跟業界現實操作情况有出入,令人關注當局是否清楚了解渠務工人實際所要面對的安全風險。

渠管工程專家指出,由於無法排除渠務工人需要進入沙井清理硬物的可能,有關方面事前必須按照法例及密閉空間工作指引,做足風險評估及安全措施,萬一臨場真的有需要,也可即時作出相應安排,以儀器監察沙井空氣及工人活動情况;倘若事前沒有做足準備工夫,就應該暫停清理工作,等做好評估才繼續,不應該勉強工人冒險,可是現實中究竟有多少承辦商和分判商會這樣做、今次事故是否只屬冰山一角,外界確實存在疑問,有待當局和業界解答。

全面檢視行內做法

職安不能心存僥倖

工業意外一宗嫌多,承辦商和分判商有責任確保工人安全,不能心存僥倖,密閉空間致命事故一再發生,反映當中可能存在系統性的問題。今次致命沙井工業意外,遇害工人明顯沒有充足安全裝備及支援,當局有必要徹查事故原委,向違規者追究責任,同時也要全面檢視類似問題在行內有多普遍,對症下藥加強執管,而不是僅僅將這次慘劇,當成個別事件。以往《職安健條例》罰則太輕,對違規僱主缺乏阻嚇力,去年4月立法會通過修例,將嚴重事故最高罰款額,由區區50萬元上調至1000萬元,以及最高監禁兩年,總算向前踏出了一步,惟同年建造業仍發生多達19宗致命工業意外。當局有必要從嚴執法,重罰違規,藉以樹立良好職安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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