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

社評:垃圾徵費迎難而上 反對理據似是而非

【明報社評】垃圾徵費8月1日實施存在變數,政商界要求延期甚至擱置的聲音愈來愈響,政府口風亦一變再變,由「很大決心推行」,變成要「顧及社會氣氛」。垃圾徵費既非「激進反對派」最先提出,也不是上屆政府才推動的政策,而是早於20年前由特區政府倡導,經過多屆政府努力,於2021年由立法會絕大比數通過,眼前要務應該是解決技術執行問題,讓政策落地,而不是找藉口拖死一項連立法也完成了的政策。垃圾徵費推動源頭減廢,有助循環再造產業鏈建立、促進綠色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內地近年也在積極研究推動,特區政府應該迎難而上,沒理由決而不行。

政府推動徵費廿載

立法完成擱置無理

垃圾徵費「先行先試」計劃實施一周,環境局長謝展寰稱,14個試點處所中,院舍、食肆和政府大樓已完全轉用指定袋,商場使用率約七成,公私營住宅及「三無」大廈住戶參與率則較為參差,以私樓成績較佳,指定袋使用率最高五成。有人潑冷水,認為住戶參與率只有兩成許至五成不理想。有環團則表示,以往曾在私人屋苑試行,只有一成參與率,現在多達五成參與,已屬喜出望外。

先行先試計劃屬自願性質,指定袋是免費派發,外界無法用現在的參與率,去判斷徵費後的情况。事實上,先行先試真正目的,應該是了解實際執行過程中,市民商戶可能遇上什麼技術問題,以便當局及時處理。謝展寰提到,試點計劃參加者普遍反映的問題,包括指定袋長度不足以套在垃圾桶上,亦有「三無大廈」住戶反映廚餘收集點太遠,需要步行10多分鐘才到達,凡此種種,政府當然要跟進,但這些技術問題,不見得無法解決。相比之下,小我先行、只重近利,才是真正問題所在。

垃圾收費原定今年4月生效,惟因宣傳籌備不足,公眾對執行細節有很多疑惑,當局決定押後至8月實施,本意應該是為了讓政府有充分時間妥善解決具體執行問題,惟政商界明顯有人想趁勢拉倒政策,官員最近口風變化,亦令人懷疑政府想為煞停垃圾徵費找下台階。謝展寰上月在立法會表示,當局會視乎先行先試結果,決定下一步,惟強調政府「仍有很大決心」推行垃圾徵費,然而局長日前受訪,表示先行先試不止要視察實際操作,亦會考慮成本、參與者感受等,又說現時整個經濟氣氛、營商環境以至社會氣氛,也有「明顯改變」,云云,予人感覺是想打退堂鼓。

最近政商界要求押後甚至擱置垃圾徵費呼聲甚響,不少「理據」都似是而非。早於1998年,特區政府《減少廢物綱要計劃》已提出「使用者收費」概念,其後在時任環境工務局長廖秀冬大力推動下,再於2005年推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建議2007年向立法會提交垃圾徵費條例草案。可是徵費倡議面對工商界強大阻力,部分政黨放眼地區直選,對可能影響選民「荷包」導致選票流失的政策也不熱中。垃圾徵費一拖10多年,惟歷屆政府從沒放棄這目標,繼續做配套做準備。及至《港區國安法》實施,中央落實愛國者治港,重塑立法會生態,2021年8月,立法會終以大比數通過垃圾徵費。只要看看這段歷史,當可明白垃圾徵費並非「激進反對派」倡導,也不是上屆政府「拍拍腦袋」搞出來,而是現在有人想推翻廿多年來的政策目標。

把握機會促綠色轉型

交內地焚化一廂情願

說完反對垃圾徵費的「政治理據」,再談「經濟理據」。從微觀角度而言,垃圾徵費後,市民商戶開支難免增加,有參與先行先試計劃的酒家便稱,徵費後要買指定袋及增加人手分類垃圾,額外開支估計相當於每月成本約2%。誠然,當下本港復蘇未算理想,但垃圾徵費帶來的支出,是否去到壓垮民生經濟的地步,大有商榷餘地;另外,當局初期也可採取一些紓困措施,協助基層市民和較受影響的行業適應,例如減免食肆牌照費、寬減差餉等。從宏觀角度而論,垃圾徵費落實污者自付原則,藉以推動源頭減廢、資源循環再造,可以帶動綠色產業發展,促進香港綠色轉型。

中央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視之為高質量發展重要一環。前年國家發改委聯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一起發出指導意見文件,提到全面落實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戶垃圾計量收費、探索居民用戶按量收費。香港落實垃圾徵費,可以發揮示範作用,諷刺的是,現在卻有人出於小我私利,企圖利用新的政治環境,拉倒一項長遠政策;有人甚至假「經濟互補」之名,主張把本港垃圾送交內地處理,背後所反映的思維,跟之前有人揚言將本港精神病患者安排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康復」一樣,同時亦完全不明白中央嚴禁垃圾入境的決心。

現今焚化技術無疑比昔日先進,不會再產生大量二噁英,還可轉廢為能,然而如果焚化真的可以一了百了,世界各地老早就不用搞源頭減廢、循環再造。焚化發電排放的溫室氣體,雖比煤碳發電少,但比燃氣和可再生能源都要高出一截。內地減排目標嚴格,就算大灣區內地城市焚化爐有「剩餘產能」,也不等於會接收本港垃圾。這幾年市民變相「津貼」巨款支持兩電以燃氣機組取代燃煤發電,若未來又大搞焚化發電,其實就是開減排倒車。中央落實愛國者治港,期望管治者打破利益固化藩籬,迎難而上謀劃長遠。當一項政府推動了逾20年兼已完成立法的重大政策也可以打回頭,誰能保證近年政府信誓旦旦所說的「持之以恆造地建屋」,未來不會因為既得利益阻撓而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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