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

社評:立法禁止「族內歧視」 平機會擴權助執法

【明報社評】平機會就保障內地人免受歧視,向政府提出3個建議方向,希望明年可以落實立法。一個人因其種族背景受歧視,已屬種族歧視,不一定要屬於不同種族。立法禁止歧視內地新移民,在香港討論了10多年,因為族群定義等問題,一直缺乏進展,社會泛政治化令情况進一步惡化,煽動仇恨內地人的操作層出不窮,是時候撥亂反正。以「族內歧視」等概念,立法處理歧視內地人問題,做法可取,外地亦有很多例子可供參考,執法尺度不應有太大問題,若非滿懷惡意煽動偏見憎惡,不會「誤墮法網」。現時平機會沒有調查、蒐證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力,不利推進反歧視工作,當局應趁今次修例,適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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