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發展局昨日就北部都會區的3個「片區開發」試點,即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粉嶺北新發展區、新田科技城發出提交意向書邀請,為期3個月,至3月31日中午截止。邀請文件列載初步招標條款及各項目指定工程的要求細節,前者提及契約年期為協議備忘錄生效當日起計50年。有測量師認為片區試點由「生地」變「熟地」,若契約年期已包括基建的興建時間,憂買樓者可享用土地年期較短;有立法會議員則認為,倘發展商妥善規劃,料對發展商投標意向無大礙。
工程延遲須賠償政府
昨日公布的邀請文件共42頁,其中15頁是供有興趣者填寫意向的「特定回覆表格」。文件列載初步基本招標條款,例如發展商如未能如期完成指定工程,達至政府滿意的程度,發展商須應要求向政府支付「算定損害賠償」。交付1年內指定工程予政府當日及當日起計365個曆日內,須就一切法律責任、損失等向政府補償。除初步基本招標條款外,文件亦有政府就3個片區試點的指定工程詳細要求,完成平整土地、興建設施的時間由24至72個月不等(見右表)。
至於意向書內的「特定回覆表格」先問發展商擬對哪個試點投標,以及公司背景如管理架構、編制及實力等,其後向發展商徵詢對整體及各個片區招標文件條款草擬本綱要的意見,包括對分期繳付地價的看法;或在前期容許付部分金額,日後獲利後再與政府分紅;當發展商主動向政府交出土地,政府容許以這些土地價值扣減片區的應付地價,增加參與片區開發的興趣等。
發展局:無交意向書不礙日後競投
發展局強調,任何人、公司或財團如沒有提交意向書,亦不會被禁止參與政府其後就「片區開發」的競投,所獲待遇不會有任何差別,並稱將致力最早於2025年為洪水橋及粉嶺北片區試點,以及於2026年為新田科技城片區試點展開招標工作。
各「片區試點」主要分為兩部分,發展商可保留部分用地發展,各佔近兩成至三成多不等,其餘為政府的指定工程。局方在文件強調,只會將保留發展用地賣給發展商,發展商須完成的指定工程所涉及用地和土地,完成工程後需交還政府。
有意提交意向書者填妥「特定回覆表格」後,須於今年3月31日中午12時前,將信封放入北角政府合署指定收集箱。發展局將就有關意向書在本月16日舉行簡介會。
香港測量師學會上任會長林家輝表示,3個片區試點屬生地變熟地,需時間基建,惟契約年期為協議備忘錄生效當日起計50年,當中已包括基建的興建時間,變相買樓者可享用土地年期較短,擔心會影響樓房價值,他建議政府考慮延長契約年期或另設年期供建設基建。他又說,意向書屬自願性質,即使最後只收集到一份意向書,也是反映發展商對片區開發的投標意向。
議員:契約期對投標意向影響不大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說,意向書有助了解發展商意見以調整條款,增加招標吸引力。對於應否另設年期建設基建,他稱發展商在意現金流能否獲最佳回報,新批土地契約的年期50年屬政府規定,提供額外年期發展基建或令項目變得複雜,亦未知延長多少年才足夠,相信倘發展商妥善規劃如何平整土地、興建基建等時間表,料不改契約年期對發展商投標意向影響不大。